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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时云: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
发布时间:2019-03-26     浏览次数:     来源:

2019年2月5日      作者:杨时云     来源:《群众》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作出了“20字总要求”“五个振兴”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到江苏视察,都就“三农”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江苏要“带好头、领好向”“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走好乡村振兴路”等。这些重要论述,为江苏“三农”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新时代江苏“三农”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的重要指示要求,确立符合江苏实际的目标追求,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力写好乡村振兴的江苏篇章。

    牢记嘱托,明确走在前列的目标追求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明确要求。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努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江苏“三农”发展实际,提出的目标定位。江苏是全国的经济大省,也是农业大省,既有“走在前列”的基础条件,也有“走在前列”的迫切要求。必须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在导向上更好地体现新的发展理念,在指标设置上体现更高的标准,在推进进度上更好地体现快于全国,充分体现走在前列的目标追求。

    体现在江苏乡村振兴规划进度目标上。《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提出,梯次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苏南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35年左右全省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体现了江苏作为东部发达地区的进度要求。在指标体系上包含了五大类26个指标,比全国增加4个指标,调整5个指标,体现了走有江苏特色乡村振兴道路的特点。

    体现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上。城乡协调发展是江苏的特色,也是今后进一步努力的重点。必须按照“四化同步”的要求,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创新和供给。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中心任务,持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出了到2022年农民收入新增万元的目标。在脱贫攻坚上,虽然江苏没有国家标准以下的脱贫任务,但根据省内实际情况,把人均收入6000元以下、村集体收入18万元以下作为帮扶标准,推进更高标准脱贫攻坚,带领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齐奔小康。在教育、医疗、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也都提出了相应目标,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体现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行动上。江苏农业总量大,农业增加值位居全国第三,但人均资源约束矛盾突出,要更加聚焦绿色发展、创新发展,推动转型升级。2018年,研究制定了《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工作方案》,聚焦农产品供给、农业投入品应用、农业生态环境等“九个高质量”,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将绿色有机农产品比重和高标准农田比重纳入全省高质量监测指标体系,每年新建高标准农田300万亩,到2022年绿色有机农产品占比达到60%以上。

    解放思想,激活农村改革的动力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他还曾深刻指出:“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改革开放发端于农村,辐射到农村,惠及至农村,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和特产税到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种惠农政策举措不断推出、持续落地,江淮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要坚定不移推动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经验,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向更高水平发展。

    培植新动能,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当前,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低迷,农产品供给结构性矛盾突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面临“主体不愿调”“调什么多什么”“国际市场冲击大”等内外矛盾的多种交叉制约,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构建乡村产业新格局。要推进产业体系向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农业+互联网”“农业+旅游业”“农业+加工业”“农业+服务业”;推进产业布局向功能区集聚,大力发展高效特色产业、优质粮油产业等,引导产业向农业功能区、特色优势区、特色小镇、标准化产业基地集群集聚发展;推进产业层次向中高端迈进,强化质量品牌创建,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示范创建,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强化科技装备支撑,高水平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加快推进最新科技成果在农业上的转化应用,加快全程机械化步伐,稳步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通过企业、产品、产能“走出去”,扩大产业规模,提升竞争力。

    激发新活力,深化农村重点改革。我省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已经全面完成,接下来将加快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并积极探索确权登记成果应用,拓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能,盘活宅基地使用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两步走”的思路,稳步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推进集体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明确法人地位,保护合法权益,并加大税收、用电、用地等政策优惠力度,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壮大新主体,鼓励农民创业创新。作为东部发达省份,江苏较早地碰到了“谁来种田”的问题,在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上一直走在前列;较早地出台《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创造性地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法人地位;较早地探索了100-300亩的江苏适度规模经营标准等,促进了新型经营主体的规范发展;在全国率先成立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超过40%。当前,一方面要大力培育新主体新农民,着力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要引导返乡下乡本乡人员竞相创业创新,领办创办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成为致富带头人。回顾40年农村改革风雨史,一些重大改革创新都是由基层自主探索形成的。这启示我们,只有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基层探索创造,才能涌现更多的“江苏经验”。

    对标对表,打好重点领域的每场硬仗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发达地区在农业现代化方面一定要带好头、领好向。这就要求我们自觉对标对表,更加聚焦聚力,瞄准关键领域和重点任务迎难而上,敢啃“硬骨头”,勇于“闯新路”,推动江苏农业现代化不断取得新突破。2018年,省委省政府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出台了一个管长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一个五年规划,启动了十项重点工程。2019年和2020年是抓落实的关键两年,既要重点推进,对照2020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排出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又要着眼长远,按照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突出短板弱项,实现重点工作破局。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乡村建设最大的短板弱项,必须聚焦聚力攻关,把补短板强弱项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突破口,在苏北住房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难点任务上率先取得突破。聚焦居住条件短板,把苏北住房条件改善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标志性工程,真正让农民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聚焦乡村环境短板,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切实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聚焦低收入农户群体,把脱贫攻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加大农业产业富民力度,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动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工作实效助力乡村振兴。

    突出工程抓手,推动目标任务落实。把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作为今后5年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按照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四个有”,推动重点任务工程化、目标化、责任化。以此为主抓手,加大力度,整合资源,统筹推进,集聚政策、资金、人力等要素,共同推动战略实施。

    突出先行先试,打造示范引领样板。试点示范和平台载体可以集聚资源要素,集中多方力量,成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我省连续三年举办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暨“双新双创”博览会,加快建设全国第一个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创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17个、国家农业可持续示范区2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9个等,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国前列。改革试点是做工作谋发展的一大优势和特色,我们将继续鼓励和引导各地积极争取一批试点示范,创建一批国家级“金”字招牌,打造一批高水平发展载体,通过先行先试,为乡村振兴提供平台、增强动力。

    凝聚合力,完善优先发展的工作机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必须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优先落实资金、要素、人才、公共服务等,凝聚起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要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围绕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实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不断建强基层组织体系。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方式,加大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党组织力度,不断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有效覆盖,在扩大覆盖面中增强凝聚力。牢牢抓住村支部书记这个关键,健全完善选拔培养、教育管理、激励保障等机制,注重从致富能手、优秀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培养村干部,配强乡村振兴“领队人”。

    凝聚统筹各方力量。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对农业农村部门作了很大调整,整合相关力量,赋予新的职责。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机构改革的优势,争取各方力量的支持,强化农业农村工作的统筹考虑,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要创新体制机制,打破固有思维定式和传统路径依赖,在统筹谋划、政策创设、制约破解、推动落实等方面,拿出一些硬招实招,提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考核推进机制。建立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制度、评价指标、监测体系,把财政支农投入增幅、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耕地保护等体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指标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形成既定性、又定量,看得见、摸得着的精准量化考核评估指标。开展多形式、常态化跟踪督查评估,重点督查督办各级各部门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投入保障、乡村振兴10项重点工程等年度任务实施进度,严督实考,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到实处。

    落实优先投入机制。围绕“钱、地、人”的优先供给,加强政策创设,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制定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清单,倾斜支持乡村振兴。加快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吸引各类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加快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从实际出发,研究支持设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政策,推动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深化“定制村官”培育,加强基层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一懂两爱”“三农”工作队伍。

    作者系江苏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